106.第一千七百六十七章 魔巴王国成立

小说:乡村少年 作者:逍遥夫子

    [第17章  VIP卷 第十六卷 铁血雄心]

    第1774节  第一千七百六十七章 魔巴王国成立

    巫术是一种低层次的法术,因为它不是一种信仰,但与高级法术一样,也是带有机械性和直观性的。对比巫毒那种纯邪恶的法术来说,巫术是比较接近一种宗教的了。

    巫术有仁慈的一面,例如用来保护村庄和部落,抵挡邪恶的敌人和灾害等。但如果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所利用的话,它也可能是非常邪恶的!虽然巫师主要是使用咒语,但也会使用魔药。不过无论是哪一样,都可以用来夺取他人的生命。

    缅甸的巫术还是华夏国上古巫术的分支,虽然在发展的过程出现了一些变化,但还是打上了华夏国巫术的烙印。

    最早的巫师,一般由酋长和高层贵族组成。因为在远古时期,大事也就是巫术和打仗两样,所谓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。

    如果哪位巫术玩得纯熟,而且打仗勇猛,众人肯定会推举他做酋长,绝对依照“专家治国”的原则。正因为巫师都是当时的精英分子,所以后人追忆巫师的光辉形象时,说他们“智能上下比义,其圣能光远宣朗,其明能光照之,其聪能听彻之”,意思就是说巫师们都是智商极高的,而且有千里眼、顺风耳,能准确地预测未来的吉凶。

    黄帝、蚩尤,都是把巫术练到顶级的巫师。

    在黄帝蚩尤大战中,蚩尤作法请神下雨,黄帝则驱动旱神天女止雨。蚩尤斗法失败,于是被杀。这是典型的巫师斗法!

    其他的,能在史书上留一笔的上古贤君贤臣,多半也都有巫术绝活。

    据说大禹在治水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步伐,这套“凌波微步”被后来的道士们奉为“万术之根源,玄机之要旨”,比之少林寺的《易筋经》亦未遑多让。

    商汤为了求雨,要点火自焚,有人说这是装样子,但如果不是大家公认他是全国最好的巫师,他即便想作秀也没机会。

    “传说时代”是巫师的黄金时代,到了有实物、文字证据的时代,巫师就不太灵光了。

    随着历史的进步,巫师渐渐的走下了神坛,在春秋战国时期,巫师已经成了靠占卜预测混饭吃的一个行当。

    《左传》中提到的卫巫、巫、梗阳之巫、桑田巫等,都是各国的杰出人物。预测人的生死寿夭、国家的战争胜败,简直是一碟小菜,有时准确程度甚至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。

    公元前581年,晋景公梦见有个大鬼闯到宫里来追杀自己,还说是奉了天帝的命令。醒来后他请桑田巫预测吉凶,桑田巫说:“您恐怕吃不到今年的新麦子了。”

    晋平公当场就病倒了,派人到秦国去请专家来会诊,结果专家说已经病入膏肓,没治了。得,安心等死吧!没想到,六月初六这天,新麦子送来了。晋景公登时神清气爽,叫人把麦子煮好,然后把桑田巫抓来杀掉,死前还让他最后再亲眼看看新麦子。杀了人之后,晋景公正准备安心享用宫廷煮麦子,突然肚子痛要方便,也真邪门,他就在方便的时候掉进宫廷厕所里淹死了,还是没吃到新麦子。桑田巫虽然死了,但是他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预测巫术。

    巫师虽然有本事,可时代总在进步。有点智慧的人都不大瞧得起巫师,往往拿巫师作为反面教材。孔子就曾经说:“南人有言曰:‘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’”意思是说,一个人要是没有恒心,连巫师和医生也做不好。

    法家、儒家文化统治东南亚几千年。在这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,不管是华夏的巫术,还是缅甸、越南的巫术,都渐渐的没落。

    到了近现代,随着西方科学的打量涌入,巫术更是到了几近灭绝的边缘。

    在华夏国,跳大神,傩戏,都不能带大厅广众下进行,这被政府称为是封建迷信。

    缅甸这个国家不大,但却多山。野人山当中大量莫名难解的自然现象和谜题,使得巫术得以在这个落后的国家得以延续和传承。

    不管是称为魔巴,还是称为巫师,丑陋是这个行业给人们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。

    巫师的丑,主要是因为他们戴了面具。

    在面具上刻上动物的形象,如牛、羊、虎以及饕餮、龙等之后,巫师只要带上面具,就意味着与动物合而为一,具备了动物通神的能力,具备了向鬼怪挑战的能力。这时候的面具,不再是政治权力的象征,而是神力的化身。要驱逐鬼怪,首先要吓唬它们,所以面具造得总是特别恐怖。

    李泽厚说:“各式各样的饕餮纹样以及以它为主体的整个青铜器其他纹饰和造型、特征都在突出这种指向一种无限深渊的原始力量,突出在这种神秘威吓面前的畏怖、恐惧、残酷和凶狠。”

    面具的应用首先是驱鬼,比如皇家驱鬼师傅方相氏,在工作的时候就戴着这种面具。他用的面具是黄金做的,有四个眼睛。在作法的时候,身上披上熊皮袄,也真有点熊人合一的感觉。

    国家控股的巫术当然用得起昂贵的道具,但是民间巫师就不可能这么“牛”了。好在只要面具的形象到位了,质地倒不是最重要的,巫师们经常用皮制的或木制的面具,价钱便宜,样子也摆得过去。民间巫师们要靠捉鬼混饭吃,每到年关,就挨家挨户地上门驱鬼,以弄点零花钱,或者讨杯酒喝。为了让出钱的主儿开心,不仅捉鬼捉得特别卖力,还往往会有些娱兴的曲艺节目。

    像汉朝流行的大型惊险娱乐杂技节目蚩尤戏,就是表演者戴上牛头面具,进行摔跤比赛。演得好的,还有机会到首都长安进行汇报演出。鬼怪固然要赶,但生活也仍然要继续,也许这就是古人对待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。

    密支那,雷蒙家的小树林里,密密麻麻的聚拢了带着孙悟空面具的黑袍巫师。

    站在黑夜树林高台上的雷蒙,带着黄金的悟空面具,穿着一身高贵的宽大的黄色法袍。

    “我的三百五十九个孩子们,感谢你们对缅甸的热爱,感谢你们对上古巫术的忠诚!”凌晨时分,雷蒙的声音虽然不大,但却传的很远。梦魇一样的魔音,像是神灵的召唤,瞬间点燃了下面的人群。

    “大魔巴,永恒!”双手伸展向空中,目光火烫的看着站在高台上的雷蒙,三百五十九人一起疯狂的嘶吼。

    “一群傻鸟!”诺沙也像其他巫师一样,做着相同的动作,但心里却在暗骂。想想父亲的大业,诺沙不由的热血沸腾。诺沙甚至想,如果让这三百五十九个魔巴拿上武器,然后配合上巫术,那样是不是更加的令人胆寒呢?

    “我的孩子们!我们作为上古巫术的传承者,这么多年隐忍!如今,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组织——魔巴王国!那就让我们用敌人的鲜血,用我们自己的鲜血成就我们魔巴王国的伟业吧!”雷蒙的声音醇厚,但却充满了磁性和蛊惑力。

    “魔巴王万岁!魔巴王国长存!”近乎发疯一般的嘶吼再起。

    “我们尊敬的魔巴王,请你下命令吧!我们愿意听命于你,我们愿意将我们的金钱、荣誉、女人、孩子、生命都交托给你。请你发号施令,我们去为你攻城略地,成就我们的魔巴王国!”

    诺沙混在人群中,大声而又响亮的尽情表演。

    “攻城略地,魔巴王国!”

    “攻城略地,魔巴王国!”

    “攻城略地,魔巴王国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漆黑的夜里,声浪一浪高过一浪。树林里面的黑色军团,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鬼,声音洪亮的传出很远。

    “我亲爱的孩子啊!我们的力量还太单薄了,作为魔巴王,我怎么能忍得下心肠,让你们白白的送死!为了魔巴王国,我为你们每人准备了十份神药,你们要在一个月的时间,带回来十个心甘情愿服下神药的子民,等到你们每一个人都完成了任务的时候,我们就可以前往野人山,为我们的魔巴王国开疆拓土!”

    “魔巴王万岁,开疆拓土!”

    “魔巴王万岁,开疆拓土!”

    “魔巴王万岁,开疆拓土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幽深的小树林,三百多人按照顺序,每个人脸上挂着激动的虔诚从雷蒙的手中接过神药,然后大声的嘶吼咆哮,快速的消失在漆黑的夜里。

    “我的孩子们,你是我们魔巴王国的种子!你们所到之处,必将洒遍魔巴王国的魂灵!你们的王,在这里等着你们凯旋,等着带领你们去完成我们几代人没有完成的任务!”雷蒙那金灿灿的面具,在星空下闪耀着妖异的黄光。

    “轰隆——轰隆——”

    “咔嚓——”

    “哗啦——哗啦——”

    前一刻还星空灿烂,突然间乌云笼罩了夜空,电闪雷鸣之后,倾盆大雨笼罩了夜空。